美国1992年废弃物用地回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61页(266字)

美国1992年10月30日颁布《废弃物隔离处理厂土地回收法》。在《公共土地法》之下的所有法案中所述新墨西哥州界内的各种项目、拨款和处理用地一律撤回。但本法案不涉及联邦政府已取得的水域权,在法案实施后也不再发放给联邦政府任何新的水域权。回收土地用于能源部授权的废物隔离处理实验厂的建设、监管工程。废物隔离处理实验厂的目的在于演示由防御用核能源活动产生的辐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理方法。计划结束后,该用地用于建设野生动物栖息地和其他非废物处理用地。法令还承诺15年内向墨西哥州支付用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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