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835页(1449字)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理事会已发布了31项国际会计准则,对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大多数重大专题作了会计处理。

理事会还发布了《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其目的在于:

(1)帮助理事会发展将来的国际会计准则和修订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

(2)帮助理事会为减少国际会计准则所允许的可自由选用的会计方法的数目提供根据,使与报送财务报表有关的各种法规,会计准则和程序得到协调。

本书内容包括经过批准的29项国际会计准则的正文,对以1991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作为开始日期的财务报表生效。

(一)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1987年,为了加强财务报表的国际协调,理事会开始计划改进国际会计准则的工作。计划的第一步包括公布第32号征求意见稿《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建议删除现行国际会计准则所允许的大部分可作自由选择的会计方法。理事会考虑了对第32号征求意见稿的评论,已发布了一个意向书,说明已形成的决定,并说明如何将它们体现在修正的国际会计准则之中。本书包括了这个意向书的文本。

理事会在执行已同意作出的修改事项之前,仍会对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作其他的改进,以使国际会计准则更详细和完备,并使其中包括充分的公开要求内容,以适应资本市场和国际商界的需要。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的修改,在理事会批准和发布经修正的准则之前,是不生效的。

(二)其他正在进行的计划

第33号征求意见稿《所得税会计》,建议对《国际会计准则12——所得税会计》作一些修改。理事会已决定应进一步同各国准则制定机构磋商,特别是同那些最近研究过这一专题的机构磋商。

理事会目前正在制定关于融资工具、现金流量表、长期无形资产和每股盈利的准则,并在复查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的财务报告需要。很多这些国家是使用国际会计准则作为国家的准则,或者作为国家会计规定的基础的。

(三)国际会计准则的出版

作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成员,很多会计职业团体已在本国出版了国际会计准则的文本。这种出版物中通常包括本国的序言或者有关国际会计准则在该国适用情况的其他说明。这些印刷品可从有关的会计团体得到。如果要更详细的资料,则可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获得。

(四)国际会计准则的译文

各种会计职业团体和其他组织也编辑出版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译文。某些或全部国际会计准则被译成阿拉伯、中国、捷克斯洛伐克、丹麦、荷兰、法国、德国、希腊、希伯来、匈牙利、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南朝鲜、来亚、挪威、波兰、葡萄牙、俄罗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西班牙、瑞典、泰国、土耳其等国的文字。这些译本可从有关的会计团体或组织得到,详细的联系办法则可询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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