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1982年州农工联盟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29页(392字)
1982年4月30日,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全国农工联盟中央理事会通过《州农工联盟示范章程》,共5章28条。主要内容包括:第1章性质和目的,规定州农工联盟是经济组织的自愿联合组织。第2章州农工联盟的职能、权利和义务,规定州农工联盟履行计划调节职能并负责执行公有经济、辅助经济和私人经济的农业计划,以及负责在其组织结构所包括的各部门中,在从事食品加工企业、一体化企业和服务性组织中推广工艺技术的活动。第3章入盟、权利和义务,规定在同一个州区域内,属于全国农工联盟系统的国家和合作社所有制的经济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央级组织的分支机构,均可成为州农工联盟的成员。第4章管理和监察机关,规定州农工联盟的集体管理机构是:州代表会议、管理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执行局。第5章资金和基金,规定州农工联盟在实现自己的经济活动时,运用经济核算和自负盈亏原则。
上一篇:保加利亚1980年农工综合体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