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海绵渔业采集储藏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96页(178字)
菲律宾《渔业条例》第46款建造必要的储藏所的特权中规定,海绵采集特许权持有者将得到特许以建造必要的储藏所以适应海绵业的发展和开发,如在适合于得到海绵加工处理特许的岸边建造的库房、干燥架、蓄栏、装卸货物处等等。在建造上述建筑物之前,应按照修订后的2874号条例第9章的有关条款获得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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