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渔业共济储金补助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77页(181字)

日本《渔业灾害补偿法》第195条规定,国家在每会计年度的预算范围内,根据政令的规定,对下列共济契约者,补偿根据其共济契约应支付的共济储金中相当于纯共济储金部分的一部分以及该共济契约者以其共济契约渔业所用渔具为共济目的缔结渔具共济的共济契约时根据其渔具共济的共济契约支付的共济储金中相当于纯共济储金部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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