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的平等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360页(254字)

权利和义务在分配适用和保护上的平等关系,是社会主义宪法的一项原则。根据中国1982年《宪法》的规定,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②任何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利都平等地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都平等地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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