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593页(1036字)

国家赔偿法的组成部分,规定行政赔偿的原则、范围、管辖、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以及赔偿方式、标准、程序,调整行政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赔偿法既可制定成独立的法典,也可以与司法赔偿法合体,制定成统一的国家赔偿法法典。我国目前是采取后一模式:行政赔偿法作为国家赔偿法的一部分,在统一的国家赔偿法里规定行政赔偿制度。行政赔偿法的法律规范除存在于统一的行政赔偿法或国家赔偿法法典外,也同时散见于各种单行的行政救济法律文件中,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申诉法等法律文件都可能载有行政赔偿法法律规范。

行政赔偿法主要规定下述内容:①行政赔偿责任承担原则,即确定行政主体对什么样的行政行为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行政相对人受到什么样的行政行为的侵害可以请求赔偿,这样的原则有过错原则、违法原则、违法加过错原则等,我国目前国家赔偿法采用的是违法原则。②行政赔偿的范围,即确定受害人对哪些具体种类的行政侵权行为可以请求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其财产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③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即确定有权请求行政赔偿的个人、组织的范围和承担赔偿义务,向请求人支付赔偿金的行政机关,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受害公民死亡后,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受害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承受权利者;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实施行政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侵权行为,其所在行政机关。④行政赔偿程序,即确定受害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方式、手续、步骤,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的两种程序:赔偿请求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如被拒绝或对给予的赔偿数额有异议,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⑤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行政赔偿法一般规定以支付赔偿金为行政赔偿的基本方式,至于赔偿计算标准,则区分对人身损害和对财产损害的不同情况加以规定,对人身的损害又分伤、残、死亡、侵犯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等,对财产的损害又分实际财产损害和财产可得利益的损害等,赔偿计算标准根据各种不同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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