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36页(293字)

由一人独任的国家元首。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个人元首制。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同是实行个人元首制的国家,元首的产生、任期、地位和作用却有很大差异(见国家元首)。一些共和制国家虽然设有副总统,但在法律上,副总统的地位、作用不同于总统,通常只是总统助手,故不属于国家元首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波兰、罗尼亚等一些欧洲国家的元首制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由原来代表机关选举国家元首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国家元首,二是元首个人的权力比过去有所增加,元首不再像过去仅是一种礼仪和荣誉性的职位,而成为各种政治力量争夺的政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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